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参股基金征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H5,H5页面制作工具
-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参股基金征集公告
- 各有关单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关事宜的批复》(内政字[2016]251号),内蒙古自治区设立了“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用于支持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蒙中医药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战略新兴产业,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引导基金参股基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申请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投资目录》(详见附件1-2),按照附件3-9规定的顺序和内容向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含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书面材料可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书面材料与电子版材料须保持一致。书面申请材料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封面加盖申请方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 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 (一)提交申请材料应真实详尽,申请方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对于在申报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申请方,将取消申报资格。(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受理申请,申请材料提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西侧副楼7楼(内蒙古财信集团重点产业基金管理工作组)。
- 其他事宜
- (三)申请材料受理后,意向申请机构可与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就参股基金的募投等实质性问题进行充分沟通,根据双方意见对申请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四)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办公室将视引导基金运作及参股基金申报情况,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分期分批对申报参股基金开展评审,确保基金运作安全、高效、科学、合理。
-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https://nmgdata.org.cn
- 内蒙古财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mgcxjt.com
-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http://gxt.nmg.gov.cn
-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nmg.gov.cn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http://czt.nmg.gov.cn
- 官方网站
- 请扫描二维码下载,密码:ffij
- 文件下载地址
- 电子邮箱:zdcyjj2019@163.com
- 联系方式
- 韩晔东 0471-4192983任海瑞 1347481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