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北院检察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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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绥北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9-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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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8月
  • 绥北人民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  
  • 8月22日,绥北检察院开展了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黑龙江省农垦龙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通信公司代表及相关民营企业代表应邀参加。
  • 检察开放日
  • 受邀民营企业家们先后参观了绥北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案件管理中心、办公区等场所,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的工作流程,交流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 活动内容
  •  绥北院干警对12309检察服务流程进行讲解
  • 座谈会上,检察长刘庆峰向各位企业家介绍了检察机关出台的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通报绥北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他表示,服务保障好民营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应尽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绥北检察院始终支持和服务企业创新、创业,努力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18年以来,绥北检察院共办理侵犯产权等刑事案件2案6人,快审快诉快判一起伪造企业印章案,伪造印章导致该企业银行账户中4500万元人民币被法院冻结,快速结案有力地推动该企业的资金解冻事宜。在办理过程中,尽最大努力依法为民营企业挽回财产损失。同时绥北检察院通过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多渠道拓展公益诉讼工作等举措,全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 座谈会由孙永辉同志主持召开。
  • 座谈交流环节,企业家们踊跃发言,就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用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他们尤其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多开展“送法进企”活动,搭建检企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防控风险。
  • 最后,刘庆峰检察长表示,一是绥北检察院将进一步履行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将服务民企发展的理念贯穿在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二是绥北检察院将对企业家们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及时落实,今后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严格按照“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的要求办理。三是绥北检察院还将不定期召开类似的、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家座谈会,不断总结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方法、措施、经验,积极探索服务企业发展的新路子。
  • 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是由检察机关原的“职务犯罪举报中心”更名而来,受理范围包括: (一)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有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二)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中,相关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三)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或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四)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中存在违法情形的; (五)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或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六)监狱、看守所等机关在收押、监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事执法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七)其他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损害及诉讼违法的举报、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