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第3113位安全承诺传递者,福清核电3·2事故警示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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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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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教训,遵章守规,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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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我做起

  • 福清核电3·2事故警示教育日
  • [经过回顾]
  • 福清核电3·2事故警示教育日
  • 2017年3月2日,中核24公司福清项目部进行5号反应堆厂房外层安全壳第9段内侧模板拆除作业时,一名作业人员独自提前拆除临时连接和加固杆件,未系挂好安全带不慎坠落死亡。

  • [牢记教训]
  • 福清核电3·2事故警示教育日
    • 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
    • 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双挂钩全身式安全带,移动时必须保证至少一个挂钩挂靠在可靠悬挂点上。
    • 辨识作业安全风险及关键控制点,严格实施作业监护。


  • [高处作业范围]
  • 福清核电3·2事故警示教育日
    •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以上2m(含2m)的可能坠落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
  • [高处作业红黄线违章]
  • 福清核电3·2事故警示教育日

    • 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或翻越高处作业面的外围护栏。
    • 高处危险作业未设置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 高处作业中上下抛、扔、甩、投掷工具或材料。
  • 福清核电3·2事故警示教育日
  • 前事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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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记教训
    遵章守规
    从我做起
    践行六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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