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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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李
发布时间: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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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深圳市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下同>),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须满足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条件;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日后出生),学历为研究生及以上的,年龄可拓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1日后出生);
  • 条件
  • (四)属聘任制公务员需在原单位已满首次聘任的合同期限(即3年,时间截至2017年11月30日);

    (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

    (八)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 条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选调条件:

    1、未满试用期、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 (九)符合所在单位干部调动有关制度规定,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条件
  • (识别图中二维码获取公告全文及报名表格)
  •  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0日(星期三)
     18:00截止
     电子邮箱地址:
    baqwxcb@baoan.gov.cn
  • 报名
  • 本公告由宝安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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