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第15547位拒绝孔明灯的接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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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赤峰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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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我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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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文明市民,向孔明灯说,请您接力!
  • 别人的灾难
  • 你的心愿
    不该成为
  • 飘到一个你没去过的地方,延误一架飞机,点燃一片麦地,烧毁初生的新芽和一整年的收成……
  • 暖黄的火焰带着美好的期许冉冉升空,甜蜜的心愿随风飘向远方……
  • 燃放孔明灯可能触犯法律
  • 孔明灯的危害
  • 根据《刑法》,燃放孔明灯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在人群密集场所、高层建筑集中区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区域燃放孔明灯,拒不服从管理、危害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罚款或行政拘留。
  • 燃放的孔明灯如遭遇强风,可能会被底部明火引燃,一旦掉落在草堆、树林、加油站等地极易引发火灾。

    孔明灯燃放后有可能挂在高空的各种线缆上,造成通讯和供电设施故障。

    孔明灯可飞到近千米的高空,如遇降落或起飞的飞机,将危及飞机及乘客的安全。

    在人员密集区域燃放孔明灯,稍有不慎将会造成人员伤亡情况……
  • 我在赤峰,我接力:拒绝孔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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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拒绝孔明灯|别让你的“心愿”
    变成别人的“灾难”
  • 孔明灯,别让你的祈愿变成灾难
  • 赤峰市公安局关于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
  • 那些年,被赤峰公安
    拒绝过的“孔明灯”
  •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和A、B类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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