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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颜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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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入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加强对涉农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督,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选派3名干警驻村开展帮扶工作,组织全院41名干警对接70户贫困户,帮助贫困村协调建设资金9.8万元,协调开通公交专线,极大方便了村民的日常出行。
  • 设立4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和6个检察服务室,实现了检察服务全覆盖。深入乡村开展巡访70次,收集诉讼监督线索26件,查阅收集审判工作法律文书465 份;对17个派出所进行了无缝衔接,监督接警63起;走访辖区司法所11个,监督社区矫正人员215人(次),切实增强了服务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 努力创造良好民生环境
  • 牢固树立服务保障理念,持续深化“两联系、两促进”专项工作,紧盯地下管网、屈吴山森林公园、平川区中医院等重大项目建设,全程提供法律跟踪服务。坚持依法办案与保护企业生产发展并重,制定了《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审慎办理涉企职务犯罪案件3件,起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盗窃、诈骗、故意损坏财物犯罪51人,维护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 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7人,提起公诉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31人。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起诉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55人,电信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5人,“黄赌毒”犯罪67人,有力震慑了犯罪。依法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犯罪情节轻微的22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等情形的3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做到了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
  • 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 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5人,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11人,渎职犯罪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3万余元。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开展预防宣讲136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举办专题讲座11场,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⑺服务1028次,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46场(次),受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达1300余人,有效提升了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影响力。
  •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 深入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29次,发放宣传材料34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86人(次)。加强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早期干预,先后对1500多名学生开展心理测试,深入辖区中、小学开展“站点式”法制巡讲18场,受教育师生达6000余人,大大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有效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全年提起公诉5人,同比下降54.5%。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20件,申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
  • 监督立案7件8人,监督撤案9件9人,追捕遗漏犯罪嫌疑人15人,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10人,追加遗漏犯罪事实22起;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339份,法院采纳325份,采纳率为95.8%;对确有错误的1起刑事裁判提出抗诉;针对不规范执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5份,督促整改纠正;不断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督促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案件线索9件,公安机关已立案7件,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 加强民事行政活动监督
  • 审查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件,发出纠正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3件,均被采纳。针对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农民工工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16份,整治效果明显,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加强公益诉讼⑾案件办理,针对国有财产保护、环境破坏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成功办理了首例公益诉讼案件,为保护平川生态环境作出了贡献。
  • 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
  • 全面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2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1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其中办理的高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甘肃省检察机关唯一精品案件。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⒁工作,督促法院执行财产刑案件2件,其中监督法院执行单位犯罪主体白银市方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刑案评为全国财产刑执行检察优秀案件。
  • 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 择优遴选员额检察官16人、检察辅助人员25人、司法行政人员4人。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变过去审批办案模式,赋予员额内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的权力,各类案件办理周期平均缩短了4天。加强对落实司法责任制的监督制约,将案件评查结果作为检察官晋升奖励的重要依据。一年来评查案件563件,评出优秀案件553件,占参评案件数98.22%,良好案件8件,占1.42%,合格案件2件,占0.36%,未评查出不合格案件。
  • 积极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 深化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适用快速办理程序办理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案件147件,占提起公诉案件数的42.3%,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0天缩短至5天。对一些有代表性的疑难、复杂案件,建议法院召开庭前会议2次,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司法程序公正合法。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代表参与公开听证,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11次,对14名被不起诉人进行听证,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积极推进内外部监督机制改革
  • 切实加强对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开展综合检务督查4次,开展会风会纪、迟到早退等专项检务督查12次,执法办案常规督察4次极大改进了全院干警纪律作风。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22人来院视察,主动听取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60条,终结性法律文书290件,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9条,“两微一端”发布信息1077条。
  • 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
  • 举办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素能、通用技能等培训10次,参培干警410人(次),选派干警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省人民检察院等组织的各类培训63人(次),通过教育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1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先进个人,1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通讯员荣誉称号,2名干警在全省控告申诉业务竞赛中取得第三、第六名的优异成绩,2名干警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业务能手,1名干警荣获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 全力打造文化育检工程
  • 精心提炼出“惟民惟法,为实为先”的平检精神,提出打造“忠诚、公正、清廉、勤勉”的共同价值追求,全力创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重新装修建成了院史陈列室、文化长廊等。积极组织参加了全市政法系统文艺汇演等一系列文体活动,组织干警赴延安、梁家河开展了党性实践活动,举办了道德讲堂活动12期,营造了浓厚的文化氛围,为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被省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荐为“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
  • 着力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
  • 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建成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并投入使用,案件承办人在单位办案区,通过网络与看守所的视频室联接,对42件轻微刑事案件进行了远程提审,节省了承办人的时间和精力。高度重视新媒体技术在检察宣传工作中应用,改造建成了“新媒体工作室”,配备了必要的工作设备,开展新媒体技术培训3次,发布原创动态H5页面宣传信息54篇,连续二年在全省检察机关新媒体影响力评选活动中获奖。
  • 2018年工作思路
  •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区委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检察改革,全面从严治检,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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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镜到底!看懂平川区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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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平川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坚持“围绕中心、强化责任、改革创新、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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